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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9-11-18

11月15日下午,学校组织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杨士彬领学,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委、机关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安全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杨士彬重点解读了《问责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问责原则、问责的概念和主体职责、问责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杨士彬指出,新修订的《问责条例》主要有政治站位高、修改幅度大、内容增加多三个特点。《问责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出了全面、系统地修改和完善,为开展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操作规范。

杨士彬强调,学校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纪委要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委工作部门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领域的问责工作。党委工作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在具体执行中明确责任,真管真严,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切实落实好《问责条例》精神。

(供稿:校纪委;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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