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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1-03-04

3月3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学习省委书记王东峰在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以及2月28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月27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党委书记戴建兵主持会议并做重点发言。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敬泽传达河北省深入推进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决战决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颁奖会会议精神,并结合会议学习内容谈学习体会。党委副书记霍丙泉传达省委教育工委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就抓好贯彻落实谈了意见。

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的工作部署,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充分发挥学校特色,组建人员层次丰富的党史教育宣讲团,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投身党史学习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把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果。会议要求,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制定、组织落实等工作。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建设高水平大学,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明晰工作职责,特别是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修订学校相关文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党组织的检查督导。

会议指出,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举措。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推动高校党建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党委组织部要做好《条例》的领学工作,对照新标准新要求,及时修订学校有关文件。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做好我校冬奥会志愿者培训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有关研发工作,为举办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作出师大贡献。学校要聚焦河北“三件大事”,主动服务地方社会发展,谋划学校工作思路。

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积极为学校谋发展,为群众解难题。学校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打通内外信息渠道,规范文件传阅机制;要充分发挥晏梁学智中心等智库作用,立足学校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科学调研,主动发声,服务高水平大学建设。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校纪委、校团委主要负责人,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物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代表列席会议。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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