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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18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校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报道及言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是指对涉及我校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新媒体消息、微博言论、评论等所引发的反应、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涉事单位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大局,防止危机。立足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教学科研秩序、维护学校声誉、保持校园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党委安全工作部、团委、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法制办公室、信息化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舆情形势,有序引导网络舆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党委办公室:负责与国家安全部门联系,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舆情监控、舆论引导,接待和联络媒体,负责与上级网信部门联系,组织协调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涉及教职工网上舆情的处置和应对工作。
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负责涉及学生网上舆情的处置和应对工作。
党委安全工作部:负责维护校园秩序,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实施查处。负责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
团委: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组织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展舆情监测、网上评论、舆论引导工作。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负责涉外师生网络舆情的处置和应对工作。
法制办公室:为舆情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信息化中心: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及时研判,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部门、各单位发现重大网络舆情,或接到学校主管部门舆情通报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管学校领导。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凡属重大舆情发生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主管校领导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处置工作,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舆论。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学校处置意见。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涉事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2.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不能当即回复的,要在发现舆情当日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回复处理结果。
3.属对涉及我校的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学校声誉,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四)动态跟踪
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进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跟进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涉事部门或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与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的水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处置结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
组建学校舆情引导处置工作队伍、网评员队伍,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管理。
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组建学校舆情引导处置工作队伍。各单位确定领导干部专人负责,建立由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工作队伍、学生骨干等参加的舆情工作队伍。
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网评员队伍。网评员队伍由机关干部、学工干部、思政课教师、优秀学生代表等组成,其主要工作职责: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及时对师生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廓清模糊思想认识,及时化解怨气怨言,对于网上错误言论敢于发声亮剑,弘扬主旋律,引导正向舆论;在重大社会热点事件及涉及学校重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置过程中,开展及时、有效地网上评论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学校安全和谐及校园网络舆论生态稳定。
加强对工作队伍的培训,提升学网、懂网、用网水平,学会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工作、应对舆情的本领,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二)加强舆情监测
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整体网上舆情的监测,发现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馈,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党委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将值班读网制度纳入学校总值班和各单位值班人员职责范围,及时查看学校、本单位网站、所属新媒体运行和页面显示情况,查看所发布信息,特别是重要信息是否存在错漏、暗链,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予以纠正,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告。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网站、新媒体、师生群组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辨识网上信息,严禁发表不当言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制止或予以引导。带有苗头性的信息,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舆情管理、处置应对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本单位舆情的监测、研判,发现倾向性问题或苗头性信息,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置。接到学校有关部门的舆情信息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积极应对,并将情况及时反馈。
对舆情知情不报、瞒报、慢报、谎报,面对舆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引起严重后果,形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办法》(校党文[2016]46号)、《关于严格执行校园舆情报告制度的通知》(校党文[2018]17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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