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校园LED大屏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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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18
一、校园内公共教学楼北墙的LED大屏幕作为学校信息发布的窗口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
二、为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凡申请使用此大屏幕的单位,请在OA系统提交“LED大屏幕信息发布申请”向宣传部备案。
三、申请部门应至少提前1天将申请发布的信息提交到党委宣传部,紧急信息可通过电话联系(电话:80789837),事后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四、申请部门所申请的信息及发布时间如果发生临时变更,或信息发布后发现内容有误,请及时电话通知进行撤消或更改。
五、大屏幕正常播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21:30(按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若需其它时间播放,请申请单位及时提交宣传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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