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学校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归口管理。第二条学校欢迎校外媒体进校采访,校内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对接、优质服务。第三条党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对学校整体工作、主要领导的采访接待,负责对学校各单位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审核。第四条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第五条各单位因工作和活动宣传需要接受或邀请校外媒体采访报道,须提前通过OA系统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有新闻通稿的要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待或接受采访,未经批准不得对媒体发布消息或公布有关事项。第七条各单位和个人在接待社会媒体采访前,应要求记者出示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或新闻单位采访介绍信,并认真查验核对,及时掌握媒体记者的姓名、所属新闻单位、职务、具体的版面(频道)、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沟通。没有相关证件的可不予以接待。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接受社会媒体采访时,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及学校秘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内部决定
202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学习质量的通知》(党发〔2023〕25号),为进一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落实落细列席旁听机制,现通知如下:1.按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基层联系单位党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并点评”的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须前往所联系的单位列席旁听理论中心组学习并填写旁听记录表。会后,二级党组织负责将旁听记录表交党委宣传部留存。2.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办公室(巡察办)、党委组织部、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组成工作组,分别负责对二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做到每年全覆盖。同时,工作组每年随机抽查旁听基层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联系二级党组织,确定列席旁听时间。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将旁听记录表交党委宣传部留存。3.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基层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列席旁听,每学期要做到对所属支部全覆盖,二级党组织党委委员每学期至少列席旁听本单位基层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1次,并填写旁听记录表。旁听记录表由二级党组织自行留存。
202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近年来,我校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基层党支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在规范学习管理、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还有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学习定位把握不够准确、学习主动性系统性有待提高、专题研讨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提高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质量,根据中宣部、中组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提高我校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质量通知如下:一、牢牢把握根本要求1.坚守政治定位。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河北师范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等有关规定和制度,科学设置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内容紧扣“国之大者”,充分体现党中央精神和要求。注
2022
一、坚持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相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校院两级党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点任务的第一条,作为教育培训的主课和必修课,有机融合、持续深化、抓实抓好,推动党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师生党员干部研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著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入领会新时代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不断深化对历史进程的认识、历史规律的把握、历史智慧的运用。要切实加强党史学科建设,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加强党史理论研究和阐释。二、坚持用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教育引导师生从百年党史中感悟思想伟力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运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著作和党中央《决议》辅导读本等上好思政课,丰富党史教育形式,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铸魂育人成效。办好“马克思主义大讲堂”,邀请马克思主义理论权威专家,以专题讲座或座谈等形式,分期分批搞培训,深度解读、深刻阐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落实领导干部
2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管理,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文化建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建设和谐校园为目标,以文化传承与创新为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二章 校园文化建设组织管理 第三条 校园文化建设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 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其他各二级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校园文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全校广大师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主体,要引导师生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科学发展。 第三章 校园文化标识管理 第六条 河北师范大学文化标识系统,由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确保在全校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应用。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的文化标识系统,其颜色、大小、字体应与学校文化标识风格保持一致。各二级单位的文化标识系统须报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八条 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庆,应按要求悬挂校旗、佩戴校徽。各二级单位在对外宣传交流的正式场合应突出学校文化标识系统。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应合理使用和自觉维护学校文化标识系统及其元素。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许可,不得将学校文化标识系统及其元素应用于商业活动和商业开发,违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20
一、校园内公共教学楼北墙的LED大屏幕作为学校信息发布的窗口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 二、为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凡申请使用此大屏幕的单位,请在OA系统提交“LED大屏幕信息发布申请”向宣传部备案。 三、申请部门应至少提前1天将申请发布的信息提交到党委宣传部,紧急信息可通过电话联系(电话:80789837),事后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四、申请部门所申请的信息及发布时间如果发生临时变更,或信息发布后发现内容有误,请及时电话通知进行撤消或更改。 五、大屏幕正常播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21:30(按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若需其它时间播放,请申请单位及时提交宣传部审批。
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信息传播和电子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与功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学院、各单位要加速适应新媒体时代舆论生态、信息传播和信息服务方式的深刻变革,积极建好、用好、管好新媒体,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和高效有序的网络服务环境,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新媒体指的是各学院、各单位及其指导的各学生组织运营的公共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哔哩哔哩、QQ、知乎等各类平台、客户端和交互论坛。 第三条 坚持党管新媒体,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党政领导一把手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舆论主动权、主导权。 第二章 备案程序 第四条 各学院、各单位开设新媒体公共账号,无论是否得到平台认证,均须向党委宣传部履行备案手续,在OA办公系统中提交《河北师范大学各级单位新媒体公共账号备案表》。 第五条 账号名称、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三章 管理责任 第六条 运营新媒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肃性。 第八条 强化日常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如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党委宣传部联系处置。 第九条 因管理、审核失范造成负面舆情的,视舆情影响情况追究当事人、负责人的责任。
2020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校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报道及言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是指对涉及我校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二、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涉事单位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四)服务大局,防止危机。立足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教学科研秩序、维护校园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