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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学习是党员干部的第一义务和第一要务

发布时间:2023-10-19

翻开《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义务的第一项便是认真学习。学习是我们党与生俱来的重要品质,也是百年大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经验。从“干粮袋里放马列”到总书记“读书已成为我的一种生活方式”,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始终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精神气质和必胜法宝。

当前,学校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学习,整体来看,学习规范有序,成效明显。同时,一些党员、干部和个别党组织学习劲头不够的问题也客观存在,表现为不愿学、不勤学、不真学、不深学、不会学、学了不会用等。以“工作太忙”“冲击业务”等理由逃避学习的现象也仍然不容忽视。学习不到位,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对学习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甚至存在认识偏误。

学习的动力,是能不能主动学、认真学、深入学的关键所在,这个动力就来源于学习意义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理论强,才能方向明、人心齐、底气足。”党员、干部的本职是发挥“带头”“带动”作用,要能“带头”就必须看清方向,要能“带动”就必须讲清道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置身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征程,必须融入“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强省会”战略,跟紧形势,明确思路,凝心聚力,充满信心,在高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赢资源、求发展,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强调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强调必须从深入推进党的新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提高学习质量,有效带动全党大学习。

学校党委近期多次强调,学习是党员干部的第一义务和第一要务,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当成头等大事来抓。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做到知行合一、学用相长,做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的明白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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